房地产税,这个直接涉及13亿人“居”的税种,并没有出现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。上海、重庆试点征收房产税已有四年了,房地产税究竟去哪儿了?它离我们还有多远?究竟会不会成为地方主体税种?一场对话与交锋,并没有因为这个词在报告中未出现,而失去两会代表委员关注。
房地产税去哪儿了?
房地产税,曾在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;而房地产税制的改革,更是我国重点推进的六大税制改革之一。
在浙江省代表团,记者很少听到有关房地产税的讨论和建议。“在税收法定的原则下,推进房地产税改革,必须立法先行。而相关立法到了哪一步,目前还不知道,所以大家较少讨论。”全国人大代表、祐康集团董事长戴天荣说。
尽管政府工作报告未提及房地产税、房地产税改革,但全国政协委员、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注意到,预算草案报告在“认真贯彻新预算法,做好2015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”板块中,提到“按照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计划安排,配合做好房地产税、环境保护税、船舶吨税等的立法工作……”
贾康认为,国家对房地产税立法工作部署的总框架和要求都没有改变,由于目前还存在较大的争议、分歧,在各方没有达成共识的情况下,要慎重考虑当前房地产税出台的时机是否合适。